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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刚刚在看被害孩子父亲直播间,封号了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DMengbi    时间: 2024-3-17 22:20
标题: 刚刚在看被害孩子父亲直播间,封号了
邯郸那孩子父亲
开了直播间
010的律师也在
说到现在是不允许孩子家属参与法医鉴定
然后直播间显示已经封禁
我可去NMLGB的
想弄俩粉红祭天
作者: iks    时间: 2024-3-17 22:22
早该管管了!
作者: DMengbi    时间: 2024-3-17 22:23
iks 发表于 2024-3-17 22:22
早该管管了!

你说管谁?
作者: Skywalker    时间: 2024-3-17 22:26
还能说什么,只能加速了
作者: StarkSands    时间: 2024-3-17 22:26
DMengbi 发表于 2024-3-17 22:23
你说管谁?

当然是管那些直播的人啊,抖音的主题就是:记录美好生活。。那些一天天记录生活的人是何居心呢,他们的存在就是证明的中国的法律是一个笑话,你说不封他,那封谁。
作者: dragonfsky    时间: 2024-3-17 22:27
有什么情况下会允许受害者家属参与法医的解剖鉴定?
作者: Sam_Edward    时间: 2024-3-17 22:28
不知道说什么,帮你顶一下,叹口气,穷人的我只能管好自己。给热血之士点个赞。
作者: 548796    时间: 2024-3-17 22:28
我想说什么,又怕,所以,就胡说两句吧。

举头三尺有神明! 希望那三个人渣,早点原地去世!
作者: iks    时间: 2024-3-17 22:30
DMengbi 发表于 2024-3-17 22:23
你说管谁?

不敢管官老爷,也管不住民意,那就管管你了
作者: DMengbi    时间: 2024-3-17 22:31
dragonfsky 发表于 2024-3-17 22:27
有什么情况下会允许受害者家属参与法医的解剖鉴定?

去看下法律条文的情况下允许参与,去看下吧,实在不行百度下
作者: ssjoy    时间: 2024-3-17 22:32
老爷们心善,见不得这些,你让老爷们难受,他们能让你好受吗
作者: Yzindex    时间: 2024-3-17 22:34
DMengbi 发表于 2024-3-17 22:31
去看下法律条文的情况下允许参与,去看下吧,实在不行百度下

我真想不出来家属参与鉴定能干什么……
作者: fiender    时间: 2024-3-17 22:35
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的情形:
(一)是本案的当事人,或者是当事人的**属的;
(二)本人或者其**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;
(三)担任过本案的证人、勘验人、辩护人、诉讼代理人的;
(四)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司法鉴定公正的。

别瞎JB带节奏,现在全国媒体都在盯着,别说你是郸市委书记了,往小了说你是办案民警,你会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杀人犯小孩儿妨碍司法?
作者: DMengbi    时间: 2024-3-17 22:37
fiender 发表于 2024-3-17 22:35
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的情形:
(一)是本案的当事人,或者是当事人的**属的;
(二)本人或者其**属与本案有利害 ...

根据以下法律规定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九条: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,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,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。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》第一百九十九条:为了确定死因,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,可以解剖尸体或者开棺检验,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,并让其在《解剖尸体通知书》上签名或者盖章。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、盖章的,不影响解剖或者开棺检验,但是应当在《解剖尸体通知书》上注明。对于身份不明的尸体,无法通知死者家属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。
就你会百度是吧?
作者: DMengbi    时间: 2024-3-17 22:39
fiender 发表于 2024-3-17 22:35
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的情形:
(一)是本案的当事人,或者是当事人的**属的;
(二)本人或者其**属与本案有利害 ...

我看你是瞎JB百度
作者: ultra    时间: 2024-3-17 22:48
孩子的家属有什么专业能力参与法医鉴定呢?孩子惨死,确实让人难以接受,但是在这件事情上我相信有关部门
作者: StarkSands    时间: 2024-3-17 22:53
本帖最后由 StarkSands 于 2024-3-17 22:58 编辑
fiender 发表于 2024-3-17 22:35
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的情形:
(一)是本案的当事人,或者是当事人的**属的;
(二)本人或者其**属与本案有利害 ...


 第二十四条 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,可以查阅、复制相关资料,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、证人。
  经委托人同意,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派员到现场提取鉴定材料。现场提取鉴定材料应当由不少于2名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,其中至少1名应为该鉴定事项的司法鉴定人。现场提取鉴定材料时,应当有委托人指派或者委托的人员在场见证并在提取记录上签名

  第二十五条 鉴定过程中,需要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身体检查的,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**属到场见证;必要时,可以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。
 对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的,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死者的**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。

 到场见证人员应当在鉴定记录上签名。见证人员未到场的,司法鉴定人不得开展相关鉴定活动,延误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。

https://www.gov.cn/gongbao/content/2016/content_5079881.htm-----中央人民政府
作者: DMengbi    时间: 2024-3-17 22:58
ultra 发表于 2024-3-17 22:48
孩子的家属有什么专业能力参与法医鉴定呢?孩子惨死,确实让人难以接受,但是在这件事情上我相信有关部门 ...

你是粉红吗?
你是粉红吗?
作者: @-@    时间: 2024-3-17 23:00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作者: StarkSands    时间: 2024-3-17 23:00
ultra 发表于 2024-3-17 22:48
孩子的家属有什么专业能力参与法医鉴定呢?孩子惨死,确实让人难以接受,但是在这件事情上我相信有关部门 ...

对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的,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死者的**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。
  到场见证人员应当在鉴定记录上签名。见证人员未到场的,司法鉴定人不得开展相关鉴定活动,延误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

认识字吧。就是必须要亲属去,才允许鉴定开始的。
作者: DMengbi    时间: 2024-3-17 23:01
fiender 发表于 2024-3-17 22:35
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的情形:
(一)是本案的当事人,或者是当事人的**属的;
(二)本人或者其**属与本案有利害 ...

那些支持你但是不敢评论的粉红可以告诉我都是谁吗?
我想与他们见一见
作者: 总是吵架的猪    时间: 2024-3-17 23:02
本帖最后由 总是吵架的猪 于 2024-3-17 23:05 编辑

这几个小屁没有啥势力,就是农村留守儿童,
缺乏教育
最后肯定会处理的
作者: DMengbi    时间: 2024-3-17 23:02
@-@ 发表于 2024-3-17 23:00
u型锁又想杀人祭天?

你是吗?
你是吗?
你看看你脖子粗不粗好嘛?
快来让我瞅瞅呗,小崽子
作者: @-@    时间: 2024-3-17 23:03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作者: DMengbi    时间: 2024-3-17 23:04
总是吵架的猪 发表于 2024-3-17 23:02
这带节奏没意思,这几个小屁孩有没有啥势力,就是几个农村留守儿童,有个鸡毛的势力影响抖音啊,,, ...

我带你M的节奏,什么时候陈述事实也是你M的节奏了?
作者: DMengbi    时间: 2024-3-17 23:05
@-@ 发表于 2024-3-17 23:03
你魔怔了

我魔怔了
作者: StarkSands    时间: 2024-3-17 23:11
DMengbi 发表于 2024-3-17 23:01
那些支持你但是不敢评论的粉红可以告诉我都是谁吗?
我想与他们见一见

为啥支持的一定是粉红呢?也许是不小心点到的人,也许是想当然的人。他们需要的不是真相,他们需要的是某个人把符合他们心里答案给他们找出来,他们不需要鉴别,不需要去验证,大部分人的思维方式。如果你知道有一个叫逆火效应的话,你能找到答案,那就是一群只愿意相信自己所相信的人而已。
作者: 宋喆    时间: 2024-3-17 23:13
怎么?不要法律了?你要把这些家长拉到大街上批斗打死才解气
作者: jumpsky    时间: 2024-3-17 23:19
本帖最后由 jumpsky 于 2024-3-17 23:21 编辑

不知道 不猜了
作者: redneck    时间: 2024-3-17 23:24
本帖最后由 redneck 于 2024-3-17 23:27 编辑

好像还没审判完的案子
当事人或者相关方不允许在媒体上进行露面说与案情相关的话题
以免形成公众影响力
公众影响力再影响到裁决
从而影响司法公正裁决公正
作者: 宝塔镇河妖    时间: 2024-3-17 23:25
在哪里直播的?
作者: 无名渔夫    时间: 2024-3-17 23:25
总是吵架的猪 发表于 2024-3-17 23:02
这几个小屁没有啥势力,就是农村留守儿童,
缺乏教育
最后肯定会处理的

对头,但凡有些背景的,都压下去了
作者: dengyigod    时间: 2024-3-17 23:38
川普犯了这么多事儿, 最高法不是一样袒护他? 凭啥? 就凭人家6:3, 票多
所以你看, 连所谓的漂亮国都仗势欺法, 其他地方你还指望有多讲道理

嗨, 人类文明也就这样了, 被硅基取代的时候没必要喊冤
作者: 3gW7d7jizJS    时间: 2024-3-18 00:52
正常。
从维稳的角度来看要降低新闻的讨论热度,所以无论你立场如何即便是当事人父母的声音都应该禁止。
只要通过热搜告诉大家事情正在朝着大家希望的方向去走,其他就不重要了。
作者: 靠墙勾红杏    时间: 2024-3-18 05:26
本帖最后由 靠墙勾红杏 于 2024-3-18 05:28 编辑

为什么总有这么多沙比,在LOC混的人结果跟个文盲一样。。。
正在调查和审理的刑事案件,其间不允许家属及相关人员与检方进行接触,只能通过律师或函件,更不用说开直播了。
你别说一个P民了,就连川普在审理期间,都不能在网上发任何与案件有关的言论。

还尼码弄两粉红祭天,看的我厌蠢症要压不住了。
作者: 上班摸鱼逛LOC    时间: 2024-3-18 05:29
靠墙勾红杏 发表于 2024-3-18 05:26
为什么总有这么多沙比,在LOC混的人结果跟个文盲一样。。。
正在调查和审理的刑事案件,其间不允许家属及相 ...

哈哈哈哈哈哈哈
作者: 没心没肺曼斯克    时间: 2024-3-18 09:18
孩子都**了还有心直播?好奇直播他在说什么?
直接留守相关的执法单位无所不及的促进办案进度。当代结果,如果结果不能满意,直接腰挂砍到手刃凶手。
现在哪还有什么心思直播,博同情?引起公愤?利用社会力量进行法律施压?都不如是实际点。
作者: 朕射你无罪    时间: 2024-3-18 09:27
没心没肺曼斯克 发表于 2024-3-18 09:18
孩子都**了还有心直播?好奇直播他在说什么?
直接留守相关的执法单位无所不及的促进办案进度。当代结果, ...

如果铁证如山。大家都能看得出来怎么回事。
什么东西都没搞明白。就忙着捂嘴。大家才觉得有蹊跷。
而且现在gov对于这种热点事情。基本没什么公信力。
作者: 悠悠    时间: 2024-3-18 09:38
很多次了,一直有人呼吁调低未成年人年龄认定年龄。
现在很多初中生才10来岁,已经人高马大,很多成年人尤其女性都没那些孩子的力气大。
而现在的环境造成那些小孩早早就知道他们犯法也不会被处以极刑。

建议修改未成年保**,调低到10周岁。
作者: 没心没肺曼斯克    时间: 2024-3-18 09:53
朕射你无罪 发表于 2024-3-18 09:27
如果铁证如山。大家都能看得出来怎么回事。
什么东西都没搞明白。就忙着捂嘴。大家才觉得有蹊跷。
而且现 ...

基本是这样子的,这种事情是捂不住的。政府是怕这种极端问题不管不控的话,最后怕真的控制不了。
作者: @-@    时间: 2024-3-18 10:15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作者: DMengbi    时间: 2024-3-18 10:49
没心没肺曼斯克 发表于 2024-3-18 09:18
孩子都**了还有心直播?好奇直播他在说什么?
直接留守相关的执法单位无所不及的促进办案进度。当代结果, ...

没事,这事早晚发生在你身上的时候就明白了。
全国14亿人都在关注进展,当然排除你,你是不是人就不知道了
他爸直播让更多是人且有孩子的有公德心的人了解进展,这就是意义
最后,这事怎么不发生在你身上?
作者: haode    时间: 2024-3-18 10:57
dengyigod 发表于 2024-3-17 23:38
川普犯了这么多事儿, 最高法不是一样袒护他? 凭啥? 就凭人家6:3, 票多
所以你看, 连所谓的漂亮国都仗势欺法 ...

你这个评论有点极端,摆烂,有比谁更烂的味道。
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,扯那么遥远的国外做什么呢。
国外的事,是一坨屎,臭不可闻。
然后你说你看国外它多臭,我们也成为一坨屎,臭一点未尝不可
作者: 没心没肺曼斯克    时间: 2024-3-18 11:11
DMengbi 发表于 2024-3-18 10:49
没事,这事早晚发生在你身上的时候就明白了。
全国14亿人都在关注进展,当然排除你,你是不是人就不知道 ...

换做我,我绝对不会直播的,我说的很明白了,要么去执法部门找办法促进办案进度,要么杀人偿命欠债还钱。 我绝对没有心情直播的。
你是不是人我也不知道,我只当你是个狗吧。
作者: Yzindex    时间: 2024-3-18 12:11
遗体已尸检,其父和律师全程见证。
作者: Exalted6796    时间: 2024-3-18 12:13
这是碰都不能碰的滑梯
作者: clacf    时间: 2024-3-18 14:27
初中生遭3名同学杀害,亲属:已进行尸检
澎湃新闻 2024-03-18 12:03 上海
澎湃新闻记者 闫海龙

近日,“3名初中生霸凌同学并将其杀害”的消息引起社会关注。

3月18日,澎湃新闻记者从“邯郸肥乡被害13岁初中生王某某”亲属处获悉,王某某的遗体已于18日凌晨进行了尸检。王某某的父亲和王家的律师,全程见证了尸检经过。
作者: encounter    时间: 2024-3-18 14:34
抖音本意应该是娱乐消遣,很多都变味了,另外,国家还是公平,公正,公开多一点吧,现在真的是为人民服务吗,为什么工作猝死多的都是普通打工人?理论真正是为人民的话应该是为人民操碎了心猝死的比较多,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反过来
作者: NoctuG    时间: 2024-3-18 14:36

作者: 三和大神    时间: 2024-3-18 14:40
维稳三要义:
1、捂嘴
2、搅混水
3、找替死鬼

不过这个事,害人的三个小b崽子明显没啥势力撑腰,不同于那些疑似丢器官的。所以第三步就免了,舆论压下去后,按照现有规定办就行了。
作者: Guu    时间: 2024-3-18 14:43
不想再看loc了,没意思,充斥了你们这些**,到哪里,哪里的环境就被污染。
作者: tellmewhy    时间: 2024-3-18 14:43
升级版的 河北烧烤事件,赔钱了事。
作者: Jessica    时间: 2024-3-18 14:59
恶法 恶果 恶蛆
作者: Wilson·Edwards    时间: 2024-3-18 22:45
是谁指使你发声的,要相信法治
作者: acm    时间: 2024-3-18 22:50
智者顺时而谋,愚者逆时而动。
作者: Wilson·Edwards    时间: 2024-3-18 22:52
@-@ 发表于 2024-3-17 23:00
u型锁又想杀人祭天?

听说三个U型锁打死了一个日本人,好打,我支持U型锁
作者: SK_    时间: 2024-3-18 23:59
fiender 发表于 2024-3-17 22:35
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的情形:
(一)是本案的当事人,或者是当事人的**属的;
(二)本人或者其**属与本案有利害 ...

真按这样规定不影响结果,关键是开直播以后,如果当事人把案情说出来,经过舆论发酵。如果未成年判刑了就是舆论影响司法结果,如果没有,那么就是彻底的未成年人渣保**,以后继续有人这样做;不过以后修改未成年满10岁杀人就坐牢(不满10岁减轻),其实也是舆论的结果。
现在把直播关了,不就是不让舆论继续发酵下去吗?毕竟这条法律给多少未成年人渣逃避了法律?未成年早就清楚了。
作者: SK_    时间: 2024-3-19 00:00
靠墙勾红杏 发表于 2024-3-18 05:26
为什么总有这么多沙比,在LOC混的人结果跟个文盲一样。。。
正在调查和审理的刑事案件,其间不允许家属及相 ...

真按这样规定不影响结果,关键是开直播以后,如果当事人把案情说出来,经过舆论发酵。如果未成年判刑了就是舆论影响司法结果,如果没有,那么就是彻底的未成年人渣保**,以后继续有人这样做;不过以后修改未成年满10岁杀人就坐牢(不满10岁减轻),其实也是舆论的结果。
现在把直播关了,不就是不让舆论继续发酵下去吗?毕竟这条法律给多少未成年人渣逃避了法律?未成年早就清楚了。
作者: 靠墙勾红杏    时间: 2024-3-19 00:26
SK_ 发表于 2024-3-19 00:00
真按这样规定不影响结果,关键是开直播以后,如果当事人把案情说出来,经过舆论发酵。如果未成年判刑了就 ...

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这跟案子内容没一毛钱关系,你不需要考虑它有什么影响。
这就是法治的代价,法律本身就是没有感情的。你要共情犯罪者,或共情被害者,都是判决出来以后的事儿。
想要修改法律,东方要向代表提案,西方要向议员提案。
案件可以做为修改法律的参考或前提,但绝不能在案件没有判决之前就质疑或修改法律,那才是真正的大倒车。
但凡案件在进行中可以质疑或修改,那我们这些P民才是真正的永无翻身之日。
因为有能力进行修改的,永远是大人物占多数,偶尔给你一个P民影响的例子,就能让你开心的不得了。

所以我才说这个贴主蠢到极点,往自己头上套绞索,还拼命的要,不给还要干人,你说蠢不蠢?
作者: caddy    时间: 2024-3-19 00:40
三和大神 发表于 2024-3-18 14:40
维稳三要义:
1、捂嘴
2、搅混水

这三个小兔崽子肯定没有势力能影响到案件走向

但是的但是,维稳大前提,就是要大事化小,不能把事搞大,所以不难看到以往很多事件,恰恰是因为出于维稳,反而事与愿违,官方操作反而会把事件搞偏,完全骚操作。因为在官僚立场看,他们是认为这种骚操作才是最正确的把事件压了下来。

比如类似这样的,都是想息事宁人,赔钱了事,想让双方都不闹。对,加害者家长那一边也不闹事
作者: SK_    时间: 2024-3-22 13:31
靠墙勾红杏 发表于 2024-3-19 00:26
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这跟案子内容没一毛钱关系,你不需要考虑它有什么影响。
这就是法治的代价,法律本 ...

所以我早就说了,这个法律条文就是未成年人渣保**,辩解不了,这又不是第一次发生这种情况。

我说了,不让讨论,并不是说影响结果,或者立马修改法律。而是舆论会一步影响到法律根基,保护不了好人,成了坏人的保护伞,甚至可以是坏人是按法律办事。那这跟**有大后台是一样的。

你不要本末倒置,有事发生,才有对和错,才有立法。如果法治不能维护社会稳定、公平、正义,那就没意义。

法治的代价,是像西方那样,程序正义,你非法取得的证据都是不算的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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